本標準規定了液體食品無菌包裝用復合袋的結構與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由塑料與塑料或塑料與鋁箔、金屬蒸鍍膜等材料制成的,并配有灌裝口等密封件,經過滅菌供液體食品無菌包裝用的復合袋(以下簡稱復合袋)。本標準不適用于紙基復合袋。本篇文章山東普創工業科技有限公司為您提供無菌包裝用復合袋袋口和袋體熱合強度的測定。
檢測設備:
HST-01A熱封試驗儀
按QB/T2358的規定檢測﹐其取樣位置和試樣數量的要求如下:
a)袋口大于25 mm時,應每隔60°取一條寬度為(15士0.5)mm 的試樣,一個袋口共取6條試樣。
取樣位置如圖1所示。
b)袋口小于25 mm時,每個袋口取樣的數量及每個試樣相隔的角度應遵循盡可能多取試樣的原則,但試樣的寬度應保證為(15士0.5)mm,取樣位置應沿圓周均勻分布。
c)檢測時應展開試樣,一端為袋口底邊,另一端為與其熱合的復合膜,分別夾在試驗機的兩個夾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