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448玻璃纖維增強塑料壓縮性能 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測定玻璃纖維織物憎強塑料板材和短切玻璃纖維增強塑料的壓縮強度和壓縮彈性模量。
檢測設備:
ETT-C萬能材料試驗機
試樣:
1. 1.1試樣厚度h小于10mm時,寬度b均取10±0.2mm;試樣厚度h大于10mm時,寬度b取厚度尺寸。
1. 1.2測定壓縮強度時,長細比入取10。若試驗過程中有失穩現象,長細比入取6。
1. 1. 3測定壓縮彈性摸量時,長細比入取15或根據測量變形的儀表而定。
1. 2Ⅰ型試樣采用機械加工法制備;Ⅱ型試樣采用模塑法制備。
1.3 試樣上下端面要求相互平行,且與試樣中心城垂直。不平行度應小于試樣高度的0. 1%。
1.4試樣數量按GB 1446一83《纖維增強塑料性能試驗方法總則》第2章。
2試驗條件
2.1試驗環境條件按GB 1446—83第3章。2.2試驗設備按GB 1446—83第5章。
2.3試驗機的加載壓頭應平整、光滑,并具有和調整上下壓板個Ig的球形支座。
2.4 測定壓縮強度時,加載速度為1.5~ 6 mm / min。
2.5︰測定彈性模量時,加載速度一般為2 mm/min。
3試驗步驟
3. 1試樣制備。
3.2試樣外觀檢查按本標準第1.3條和GB 1446—83第2章。
3.3試樣狀態調節。
3.4 將合格試樣編號,測量試樣任意三處的寬度和厚度,算術平均值。測量精度按GB 1446一83第4章。
3.5安放試樣,使試樣的中心線試驗機上、下壓板的中心對準。
3. 6加載速度按本標準第2.4條或2.5條。
3.7 測定壓縮彈性模量時,在試樣高度中間位置安產測變形的儀表,施加初載(約5%的破壞載荷),檢查并調整試樣及變形測量系統,使整個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以及使試樣兩側壓縮變比較一致。然后以一定的間隔施加載荷,記錄相應的變形值。至少分五級加載,所施加的載荷不宜超過破壞載荷的50%。一般至少重復測定三次,取其二次穩定的變形增量。
3.8 測定壓縮強度時,對試樣施加均勻、連續的載荷,直到破壞(或達到最大載荷),記錄破壞載荷(或最大載荷)。
3.9有明顯內部缺陷或端部擠壓破的試樣,應予作廢。同批有效試樣不足5個時,應重做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