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171 - 94 Test method for leaks in sealed flexible packages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軟包裝件密封性能的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各種材料制成的密封軟包裝件試驗。
2試驗目的
本標準可用作以下目的之一的試驗:
a.比較和評價軟包裝件的密封工藝及密封性能;
b.為確定軟包裝件密封性能的技術要求提供有關依據;
c.試驗經跌落、耐壓等試驗后軟包裝件的密封性能等。
3術語
3.1軟包裝件
需具有密封性能的軟包裝件,其所用包裝材料不得有各種針孔、裂口及封口處未封和開封等影響密封性能的缺陷。
3.2密封性能
軟包裝件防止其他物質進入或內裝物逸出的特性。
4試驗原理
4.1方法一
此方法用于在水的作用下,外層材料的性能在試驗期間不會顯著降低的包裝件,如外層采用塑料薄膜的包裝件。通過對真空室抽真空,使浸在水中的試樣產生內外壓差,觀測試樣內氣體外逸或水向內滲入情況,以此判定試樣的密封性能。
4.2方法二
此方法用于在水的作用下,外層材料的性能在試驗期間會顯著降低的包裝件,如外層采用紙質材料的包裝件。
方法二分A、B兩種方法,仲裁檢驗用方法A。
4.2.1方法A
將試樣內充入試驗液體,封口后將試樣置于濾紙上,觀察試驗液體從試樣內向外的泄漏情況。
4.2.2方法B
通過對真空室抽真空,使試樣產生內外壓差,觀測試樣膨脹及釋放真空后試樣形狀的恢復情況,以此判定試樣的密封性能。
5試驗裝置
試驗裝置應包括以下部分:
5.1真空室:由透明材料制成的能承受100 kPa壓力的真空容器和密封蓋組成。
真空容器用于盛放試驗液體和試驗樣品;密封蓋用于密封真空室。抽真空時,密封蓋應能保證真空室的密閉性。試驗時,真空室內所能達到的最大真空度應不低于95 kPa,并能在30~60 s由正常大氣壓力達到該真空度。
5.2試樣夾具:用于將試樣固定在真空室內的試驗液體中,其材質和形狀不得對試樣性能和試驗觀測造成影響。
5.3管路:包括與真空源相連的真空管和與大氣相通的排氣管。兩者均應配有閥門。
5.4真空表:用于測量真空室內真空度,其準確度不得低于1.5級。
5.5控制裝置:包括抽真空開關、真空度調節裝置、進氣閥門等。
6試驗樣品
6.1試樣應是具有代表性的裝有實際內裝物或其模擬物的軟包裝件。
6.2同一批(次)試驗的樣品數量可根據樣品的價值、尺寸、特性及試驗目的確定。一般不少于3件。
7試驗條件
本標準規定的試驗應在正常環境條件的試驗室內進行。
8試驗步驟
8.1方法一
8.1.1在真空室內放入適量的蒸餾水,將試樣固定在試樣夾具上,再將其浸入水中。此時,試樣的頂端與水面的距離不得低于25 mm。
注:只要保證在試驗期間能觀察到試樣的各個部位的泄漏,一次可以試驗2個或更多的試樣。
8.1.2蓋上真空室的密封蓋,關閉排氣管閥門,再打開真空管閥門對真空室抽真空。將其真空度在30~60 s調至下列數值之一:20、30、50、90 kPa等。到達一定真空度時停止抽真空,并保持該真空度 30 s。所調節的真空度值根據試樣的特性(如所用包裝材料、密封情況等)或有關產品標準的規定確定。但不得因試樣的內外壓差過大使試樣發生破裂或封口處開裂。
8.1.3觀測抽真空時和真空保持期間試樣的泄漏情況,視其有無連續的氣泡產生。單個孤立氣泡不視為試樣泄漏。
8.1.4打開進氣管閥門,使真空室與大氣相通,打開密封蓋,取出試樣,將其表面的水擦凈,開封檢查試樣內部是否有試驗用水滲入。
8.2方法二
8.2.1方法 A
8.2.1.1將試樣中內裝物取出,并將試樣內部擦凈。
8.2.1.2將試驗液體(與濾紙有明顯色差的著色水溶液)倒入試樣內,并將口部封好。
8.2.1.3將試樣在濾紙上放置 5 min以上,觀察試驗液體從試樣內向外泄漏情況。然后翻轉試樣,對其另一面進行試驗。
8.2.2方法 B
8.2.2.1將試樣放入真空室,蓋上真空室密封蓋,關閉進氣管閥門。
8.2. 2. 2打開真空管閥門對真空室抽真空,將其真空度在30~60s調至下列數值之一:20、30、50、90 kPa等。到達一定真空度時停止抽真空,并將該真空度保持下列時間之一:3、5、8、10 min等。所調節的真空度值和真空度保持時間根據試樣的特性(如所用包裝材料、密封情況等)或有關產品標準規定確定。但不得因試樣的內外壓差過大而使試樣破裂或封口處開裂。
8.2.2.3打開進氣管閥門,迅速將真空室內氣壓恢復至常壓,同時觀察試樣形狀是否恢復到原來形狀。 9試驗結果評定
9.1方法一
若試樣在抽真空和真空保持期間無連續的氣泡產生及開封檢查時無水滲入,則該試樣合格,否則為不合格。
9.2方法二
9.2.1方法 A
若無試驗液體向外泄漏,則試樣合格,否則為不合格。
9.2.2方法 B
迅速恢復真空室內壓力時,若試樣能恢復到原來形狀的,則該試樣合格,否則為不合格。
10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a.包裝件所用材料及密封方法;
b.采用的試驗方法;
c.試樣在按本標準試驗前,業已經受的任何其他試驗及其結果說明;
d.試驗設備;
e.試樣數量;
f.真空室內保持的真空度數值及保持時間;
g.試驗時,所觀測到的試樣發生的各種現象記錄;
h.試驗評定結果;
i.其他必要的說明。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國包裝總公司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國家包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濟南)、青島塑料八廠、濟南復合包裝印刷廠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周加彥、王興東、劉永新、武邦哲、張承志。
本標準參照采用美國試驗與材料協會標準ASTM D3078《軟包裝件密封性能試驗方法》。